第222章 :秦可嵐的背景(1 / 2)
“至於你说的故意伤害罪,这一点也是不成立的,因为先动手的是朱彪,而且朱彪还持有匕首这样的武器。”
“那么如此一来,朱彪的危险程度立马就上升几个台阶,沈沐阳他自己的生命遇到危险的时候,是可以奋力反抗予以反击的。”
“那么,面对暴徒,当事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,是可以將其用暴力进行制服的,这一点在法律上是说得过去的。”
“另外,这一路上,沈沐阳基本上都是跟我们在保持通话当中,我的手机里面也是有录音的,这些都是可以证明沈沐阳是在我的委託之下,协助抓捕任务的。”
“另外我们还从他的车里找到了行车记录仪,当时的情况,有都被行车记录仪给拍摄到了,其中就包括二人打斗的场景。”
“你要是有兴趣的话,我倒是可以放一遍给你看一下,总之这件事情,沈沐阳先生不但没有过失,还因为协助我们警方办案立了功。”
“不知道我这样的解释你满不满意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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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铁雄这下子直接被问的语塞了,如果这个女人说的都是真的,那么在这件事情上纠缠的確是没有意思。
只要这个女人一口咬定,沈沐阳的確是协助警方办案,就凭这一点起码在法律上他是合法的。
这就好比在街上警察发现到了小偷一样,小偷在前面跑,警察在后面追,然后有热心的市民將小偷给制服了,这个道理几乎是差不多的。
那么小偷在被制服的过程当中,拿出了匕首,已经对热心市民產生了生命和財產的危胁,那么这些热心市民是可以奋起反抗的。
因为这不是打架斗殴,也不是个人恩怨,这是协助警方抓捕犯人,只要把这个定义给说出来,沈沐阳不但没有过错,按理说就应该受到嘉奖。
除非这个秦可嵐愿意修改自己的说辞,否则的话在这件事情上做文章,那几乎是没有任何效果的。
“秦队长,其实我和你们宋副所长……”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