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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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老二就觉得自己吃亏了,凭什么父母年轻时帮大哥带孩子,到老了却要他养,这不公平。

  大哥要把宅基地改成他的名字,老二要求大哥给两百块钱。

  大嫂并不愿出这笔钱,两家一直僵持在这儿。

  林琼华觉得劝大伯母太难了,尤其大伯母跟妈妈只能算是面子情。还不如他们家直接借钱给大伯,让他明天就带二伯去把土地证过户。

  要说林琼华这么好心帮大伯也是有原因的。

  上辈子爸爸死后,她和妈妈要去外地讨生活,可是家里的拆迁款被爸爸投资亏光了。他为了多赚钱,还借了董亮的钱。妈妈拒绝董亮的告白,对方要求她还钱。她只好将家里仅有的存款都给了他。

  身无分文,娘家又不帮衬,还是大伯和大伯母看在死去兄弟的份上,给了她们两百块钱过渡。

  要不是这两百块钱,她和妈妈估计得露宿街头。

  林琼华记得这恩情,这辈子有机会,她想还了这人情。

  宋兰芳听了女儿的提议,眉头皱紧。借钱倒是小事,可是万一大嫂知道这事,她肯定会责怪他们多管闲事。

  要知道当初说好了宅基地一人一块,要回自己的地却要给钱,没这个道理。

  宋兰芳不想掺和老大家和老二家的事。

  同样的,林为木也不想借钱,因为他家靠种地为生,家里的每一分钱都得经过他媳妇。一下子拉了200块钱的饥荒,他拿什么还?!

  一直就这么欠着,也不是他的为人。

  一个不愿借,一个不想掺和,这事就算僵持在这儿了。

  宋兰芳借口去叫大嫂过来吃饭。